学术之家购物车0
400-888-7501
首页 新疆期刊 杂志介绍(非官网)
巴音郭楞日报(汉)

巴音郭楞日报(汉)

省级期刊

主管单位: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  主办单位: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

人气 8

收录信息:
知网收录(中)

巴音郭楞日报(汉)简介

《巴音郭楞日报(汉)》创刊于1960年,由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主管主办,报社已形成集采编、印刷、发行、广告于一体的现代化传媒机构,下设总编办公室、行政办公室、记者部、汉文编辑部、社会部、蒙文编辑部、维文编辑部、印刷厂及广告部等多个职能部门。目前,报社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的专业队伍,为报纸的高质量出版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。

在版面设置上,内容丰富、栏目多样,设有“巴州各地”“标题新闻”“经常谈”“经济短波”“经济述评”“党风建设”“警钟长鸣”“市场听潮”“民族大家庭”等百余个特色栏目,全面反映巴州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成就,兼具权威性、指导性与服务性。多年来,《巴音郭楞日报(汉)》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,深入报道基层动态,服务各族群众,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。报纸先后受到李鹏、邹家华、李铁映、铁木尔·达瓦买提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与肯定。始终秉持“传播真理、服务人民”的宗旨,持续推动媒体融合发展,不断提升传播力、引导力、影响力和公信力,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、促进边疆繁荣稳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舆论引领作用。

巴音郭楞日报(汉)栏目设置

要闻、县域、社会、法治、专题、文化

杂志社稿件要求

1.投稿作品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内容积极健康向上,严禁出现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论与倾向。

2.稿件内容应紧扣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及社会发展实际,聚焦基层一线鲜活故事,反映各族群众的精神风貌与时代变迁。

3.新闻报道类稿件务必恪守真实性原则,确保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经过及数据准确无误,严禁虚构情节、夸大事实或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假报道。

4.文学副刊类作品(如散文、诗歌、小说等)应具有较高的文学审美价值,情感真挚细腻,语言优美流畅,能够引发读者共鸣,拒绝无病呻吟之作。

5.摄影及美术作品要求画面清晰、构图精美、主题突出,单幅图片分辨率需满足印刷出版的高标准要求,并附带简明扼要的图片说明文字。

6.作者须拥有投稿作品的完整著作权,严禁抄袭、剽窃他人成果或一稿多投。若发生版权纠纷,由作者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本报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。

7.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栏目名称及作者姓名,正文后务必详细附上作者的真实姓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及银行卡号信息,以便编辑联系及发放样报。

8.编辑部有权根据版面安排及出版规范对来稿进行必要的修改、删节或润色;若作者有特殊保留意见或不同意修改,请在投稿时以书面形式特别说明。

9.对于涉及专业领域(如法律、医疗、财经等)的深度分析文章,要求论点鲜明、论据充分、逻辑严密,并具备一定的专业深度与独到的见解,拒绝泛泛而谈。

10.投稿即视为作者同意《巴音郭楞日报》拥有该作品在报纸、官方网站、客户端及微信公众号等全媒体平台的发布权、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。

网友评论(不代表本站观点)

巴音郭楞日报(汉)评论

免责声明

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,请联系出版商,地址: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28号,邮编:841000。